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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通知
    营养师网 发布时间:2022-12-23

    内蒙古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引导患者有序就医的通知

    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指导各盟市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就医流程,科学引导患者有序就医,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协同参与机制,减轻医疗机构诊疗负担

    (一)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提高群众自我健康管理能力。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新冠疾病政策措施,科普预防救治、居家康复、个人防护、药物及抗原试剂使用等知识,回应社会关切、减少群众焦虑,引导群众做好防护、合理就医,储备适量解热镇痛日常药物和抗原试剂,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对于高龄老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出现持续高烧不退、呼吸困难等情况,及时引导就诊。

    (二)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分流新冠轻症和慢病患者。开辟新冠轻症患者绿色通道,调剂资源在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党群活动室、核酸采样小屋、健康小屋等场所开设简易配药门诊,提升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强度,为患者基础治疗提供支撑。加强慢性病患者接诊资源统筹,医院可在普通内科、老年医学、全科医学等科室设置简易配药门诊,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开具和取药服务,减少患者院内流动,减轻医院普通门诊、发热门诊接诊压力,保障更多的医疗资源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强化警医联动,做好就医人员引导分流,保证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对于就诊完毕的患者,医疗机构引导患者有序离院,确保医疗机构内人群快速疏散,维护诊疗秩序。

    (三)推广互联网诊疗及咨询服务,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已经建设互联网医院的公立医院,全面组织医务人员在互联网医院排班出诊,符合建设互联网医院的公立医院要加快建设进度并提供服务,不具备建设互联网医院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方式为群众提供线上24小时咨询服务。各地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布诊疗信息,有效引导复诊、慢病开药、健康咨询群众通过互联网获得服务,缓解120急救电话咨询和线下接诊压力。各地要升级扩容互联网存储资源、优化升级信息系统,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配足工作人员,保持互联网医院、线上咨询服务渠道通畅。

    二、优化诊疗流程,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按照防重症、降死亡的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树立“不再关注阳性与否,更加关注生命救治”理念,科学预测发病人群数据,合理调配医疗资源,优化诊疗救治流程,将工作重心转到影响群众生命的疾病诊治工作中来。

    (一)统筹医疗资源,为重症救治工作提供保障。各地要统筹调度辖区内医疗救治专家资源,组建重症医疗救治专家队伍,建立巡查会诊转诊制度,专家定点下沉指导制度,按片区落实对重症患者救治技术指导,形成每日重症患者专家会诊、日清单、专家组多学科联合会诊、急危重症患者病情评估等工作机制;二级以上医院按要求做好急危重症病房和重症床位的改造准备工作,加快完成重症救治医护人员培训,制定急危重症救治流程和预案,为高龄(有严重基础病)、孕产妇、新生儿、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等重点人群救治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合理扩充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急诊接诊诊室资源,调剂医疗力量向发热门诊、急诊倾斜,有效应对患者就诊骤增压力;强化120急救资源统筹,重点保障急危重症和老年患者急救转运,利用社会力量或第三方资源,补充非急救患者转运需求;建立起院前急救、院内重症一体化救治体系,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全流程、全环节接诊救治工作的畅通及时。

    (二)推进急危重症预警机制建设,加强老年重症患者管理与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居家、养老院)高龄有基础疾病老年人建立管理台账,摸清底数,实行属地网格化管理。推进急危重症预警机制建设,加强高龄有基础性疾病老人(特别是农村牧区高龄老人)的监测预警,对于年龄大于70岁、血氧饱和度小于90%,呼吸困难、频率超过30次/分,血压高于或低于基础血压30%的潜在急危重症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一时间协助评估识别,及时转诊至指定医疗机构开展救治。盟市级三级公立医院参考高危孕产妇管理模式,分区包片负责老年重症患者收治工作,降低其他医院救治老年重症患者死亡风险;加强老年重症患者收住院救治工作,杜绝发热门诊等非急救、非住院区域死亡病例发生;建立三级公立医院老年重症救治日报告制度,依托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平台监测老年重症患者救治工作,并纳入绩效考核指标管理,定期进行通报。加强旗县医院收治农村牧区老年重症患者能力建设,发挥对口支援作用,指定一家盟市级帮扶医院建立绿色通道,接收旗县医院无法救治的转诊重症患者。

    三、强化综合保障,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行

    (一)加强药品储备,分级分类保障供给。各盟市全面加强药品储备,按病按需分级分类确定药物清单,建立7x24小时不间断药品保障体系。二级以上医院在储备常规药品的同时,以常规3个月用量动态储备上呼吸道感染抗菌药物、呼吸系统感染辅助用药、流感治疗药物、新冠相关药物及抗原试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常规3个月用量动态储备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常用药物、退烧止咳药物和抗原试剂;充分发挥中药(蒙药)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中药、蒙药制剂服务;社会零售药店保障抗原试剂和非处方类退热、止咳、抗感染等常用药物供应;充分发挥“小药箱”载体作用,为边远地区群众更新配备必需药品,开展巡诊服务;互联网医院要为群众提供购药寄药服务、加强复诊、慢病长处方配药服务供给;乡镇、社区居(村)委会要安排志愿者为高龄老人等出行不便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零售药店、二三级医院代购药。

    (二)快速处置疫情,确保涉疫区域快速恢复服务。医疗机构出现涉疫时,按照病区、诊室等范围实施环境采样和消杀,做到“快封、快筛、快消、快解”,不封控院区,不影响正常医疗活动开展。对医疗机构内感染判定进行科学分析和研判,不得随意以医疗机构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病例为由定性医院感染并进行处理处罚。

    (三)统筹医护资源,保护医疗机构救治力量。各地要建立医护人员减员返岗台账,做好医护人员身体恢复摸排和科室人员返岗预测工作,动态优化和调整医务人员编组、医疗力量配备与工作班次安排;通过招聘、返聘医护人员,招募退役军队医护人员等方式,多渠道扩充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加强对病毒变异毒株致病性特点和规律的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感染防控措施,提高工作人员防护,正确选用和佩戴医用防护设备,做好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家庭、单位“两点一线”要求;盟市卫生健康委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制定并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措施,合理提高医护人员待遇,在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工伤评定等方面出台具体办法。

    (四)强化统筹协调,做好医疗救治和医疗服务保障。各盟市要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的通知》(内防指医控字〔2022〕210号)要求,在医疗防控组下成立由卫生健康牵头、多部门配合的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负责医疗救治和医疗服务保障的综合协调、基层健康管理与诊疗指导、医疗救治指导、督导检查、宣传科普等工作,建立起职责清晰、运行顺畅、落实到位的工作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022年12月22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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